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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岸風電第三期行政契約公布 2.29元保價收購穩固產業投資

經濟部能源署公布離岸風電區塊開發第三期行政契約範本,明訂每度電2.29元保底收購價格,並新增一年彈性併網機制與強化ESG要求,目標在2026年完成3.6GW容量分配,加速台灣能源轉型進程。

Editorial Team2026/7/28更新 2026/7/28

保價收購與彈性併網機制同步上路

經濟部能源署7月23日公布離岸風電區塊開發第三期行政契約範本,核心內容包括每度電新台幣2.29元的保底收購價格,以及一年彈性併網機制。能源署表示,此次契約修訂旨在平衡開發商投資風險與政府能源政策目標,確保第三期選商作業順利推動,目標在115年(2026年)完成3.6GW容量分配。

第三期選商將納入先前解約場址作為擴充容量範圍,總分配規模維持3.6GW。獲配業者需分別簽訂原風場與擴充風場的行政契約,各自承擔履約責任,但原風場的履約保證金可為擴充風場提供擔保,上限為擴充容量對應的履保金額。能源署強調,此設計有助於簡化業者融資流程,同時確保風場管理的獨立性與透明度。

強化ESG與能源韌性要求 違約金機制嚴格把關

新契約明確要求開發商落實ESG(環境、社會、治理)與能源韌性相關承諾。業者須在融資到位或風場完工併聯後六個月內,提出具體落實計畫並定期提交執行報告。能源署將在風場完工併聯及併聯滿五年後,分兩階段進行查核,確保各項承諾如期達成。

為確保業者履行承諾,經濟部將依據實際執行情況計收違約金。若開發商未達成在地產業或經濟效益承諾,將按承諾金額與實際執行金額差額的20%計收違約金;若違約情節嚴重,如多次進度落後且未改善,違約金比例可再加計10%。此外,政府將保留相當於能源韌性承諾採購或投資金額20%的履約保證金,待完成查核後再行返還,避免業者在取得資金後未履行承諾。

一年彈性併網機制降低開發風險

新契約引入一年彈性併網機制,獲配業者在完成所有風力機水下基礎設置,或已併聯總裝置容量50%後,可向經濟部申請延後一年完工併網。此機制旨在緩解供應鏈延誤或施工困難帶來的風險,提升工程執行彈性,確保風場如期併聯。

能源署表示,離岸風電是台灣推動能源轉型的關鍵政策之一,第三期選商將依既定時程推動,目標在2026年完成選商作業。此次契約修訂綜合考量歷次開發經驗與產業需求,兼顧履約管理與投資誘因,為台灣2050年淨零排放目標奠定基礎。新機制的實施,預期將進一步穩定離岸風電供應鏈,提升台灣在全球綠能產業的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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