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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管理法》修法通過 強制大型用戶裝設儲能或自發電設備

立法院三讀通過《能源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案,要求新設或增設達規定容量的能源大戶必須二擇一裝設自用發電或儲能設備,違者最高可處新臺幣75萬元罰鍰。經濟部表示,此舉將提升企業能源自主性,減輕電網負擔,並因應AI與電子業快速成長帶來的用電需求。

Editorial Team2026/8/31更新 2026/8/31

修法重點與罰則明定

立法院於8月21日三讀通過《能源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案,針對新設或增設達規定容量的能源大戶,強制要求必須裝設自用發電或儲能設備,違反規定者將面臨新臺幣15萬元以上、75萬元以下罰鍰,並可按次處罰。經濟部表示,此次修法旨在因應AI資料中心與電子業等高耗能產業快速發展,參考國際企業自備電力模式,提升能源供應韌性,減輕公共電網負擔。

根據修正案內容,適用對象為新設或增設達特定容量的能源用戶,可自行選擇裝設自用發電或儲能設備。經濟部強調,具體適用容量、設置期限、裝置規模及設備種類等細節,將由中央主管機關另行訂定子法。經濟部預計儘速啟動子法修訂程序,並持續與產業界溝通協調。

AI與電子業用電需求激增 企業儲能成關注焦點

經濟部指出,隨著AI產業蓬勃發展,臺灣各地AI資料中心與電子業大型用戶紛紛設立,對電網需求大幅增加。為確保供電穩定,修法要求企業強化自身能源供應能力,儲能設備因此成為企業提升能源自主性的重要選項之一。不過,業界普遍認為,新制能否有效帶動企業端儲能市場需求,仍須視後續子法的具體規範而定。

目前國內已有多家業者積極布局企業端儲能市場。泓德能源旗下星星電力推出「ETF5050表後儲能共享方案」,透過共享模式降低企業初期建置成本,並允許企業參與電力交易收益分潤。盛達集團則針對半導體、紡織等高耗能產業,提供整合儲能設備、能源管理系統(EMS)及維運服務的解決方案。

業者技術布局與實績展現實力

雲豹能源旗下台普威已累計建置超過1GWh的儲能案場規模,具備Full-turnkey EPC統包能力及自主研發的能源管理系統(EMS)。台達電則專注於大型儲能系統解決方案,整合液冷式功率調節系統、電池儲能系統及DeltaGrid智慧能源管理平台,相關技術已應用於官田鋼鐵等大型儲能案場。

此次修法除針對大型用電戶外,還增修15條條文,涵蓋公開能源銷售統計資料、強化地方政府節能稽查量能及提高違規罰則等多項措施。經濟部表示,將持續推動相關配套措施,確保修法內容能有效落實,並促進能源轉型與產業升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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